三男子非法传播视听作品牟利被公诉判刑
2024-02-24 作者:极目新闻

    “我以前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现在我知道了侵犯著作权版权登记流程的行为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后我再也不会这样做了。”被告人秦海(化名)在法庭审判的最后陈述中说道。2024年2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第七检察部于近日对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提起了公诉。

 
      2023年12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秦海、王文、李峰(三人均为化名)作出刑事判决。而这三名被告人均只有初中文化水平。
 

       秦海系这起刑事案件的主犯。2019年2月,有着看电影爱好的他通过某网站购买网站源代码版权登记服务并搭建了名为“看影片”(化名)的观影网站。为了追求利益,2021年11月14日,秦海向成都淘金者科技有限公司(化名)购买“看影片”APP,并在APP内发布了爱尚购物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化名)提供的广告链接。

 
       为吸引用户点击广告链接并购买产品,2021 年11月19日,秦海指使王文使用某款远程操控软件,连接登录远程服务器,进入腾讯视频等视频网站,搜索并复制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的播放链接,并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解析下载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再把解析下载的侵权视听作品上传至网盘。后秦海通过“看影片”APP链接网站等方式,吸引用户进入“看影片”网站,再通过用户点击链接跳转至网盘为其提供免费下载或者观看的侵权视听作品,李峰则负责对百度网盘内的侵权视听作品进行备份和更新。
 
       仅一年多的时间,三人通过免费提供侵权视听作品的方式吸引用户点击“爱尚购物”广告链接并收取由“爱尚购物”支付的佣金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2023年7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秦海、王文、李峰侵犯著作权版权登记证书犯罪,向江岸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据江岸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罗玉冰介绍,这是江岸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利用他人作品间接获利的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依法认定间接通过他人作品获取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案件的一大难点。

 
      “我们针对这个案子专门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针对案件情况和法律适用进行了研判,同时为准确认定犯罪数额,我们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的重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庭前沟通,充分保障了庭审效果。”
 
       在办案的过程中,江岸检察院还发现,“爱尚购物”等广告联盟因其具有极强的逐利性而疏于对广告刊登途径的实质性审查以及其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管疏忽是本案发生的间接原因。在对相关被告人依程序起诉后,江岸检察院分别向“爱尚购物”和相关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企业加强经营监管、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填补“灰色地带”的监管漏洞。
 
       接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爱尚购物”和监管部门全部采纳检察机关建议,表示其将积极整改落实,修改完善制度条款,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经营监管。
 
       对于该案的被害权利人,江岸检察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辨析电影版权方与腾讯等视频媒体平台之前签订的协议,了解付费授权等方式查明案件权利人。此外,江岸检察院还向被害公司制发《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充分保障了被侵权人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诉讼权。
 
       承办检察官姚怡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从事任何活动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的正规渠道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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