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辽宁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5号)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置辽宁省新闻出版局,挂辽宁省版权局牌子,正厅级建制。辽宁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是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审核从事音像制品进口单位的职能,交给省文化厅。
(二)增加的职能
1.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2.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承担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的审批职能。
2.将作品著作权的登记、侵权作品的鉴定和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省情况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定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调节措施。
(三)按审批权限受理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的申请,并办理呈报、审批和登记手续。
(四)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五)监督管理印刷业。
(六)拟定省出版物市场管理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负责审查、鉴别、认定非法出版物;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八)组织、指导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九)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代表省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负责有关著作权的国际条约、协议等在我省的实施。
(十)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一)负责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二)拟定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协调、管理全省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十三)制定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字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省新闻出版信息网络系统。拟定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新闻出版单位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省新闻出版业的统计工作。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
拟定全省图书出版社的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承办图书出版社的设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动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计划,承办出版社年度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备案事宜;管理图书品种及书号总量;负责图书出版社年检和图书质量的监督,组织对图书的审读;组织查处违禁图书和图书出版社的违规行为;负责内部图书资料的编印管理工作;承担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三)报刊出版管理处
拟定全省报刊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负责省内公开报纸、期刊、内部资料的审核、登记工作;负责正式报刊项目变更的审批及期刊重大选题的审核;负责报社、期刊社年检和报刊质量监督;组织对全省报刊的审读;组织查处违禁报刊和报社、期刊社的违规行为;负责对中直及省外报刊社驻我省记者站的管理工作;受新闻出版署委托,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发放和管理。
(四)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
拟定全省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社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复制、发行单位设立的审核工作;拟定省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选题计划的审核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复制单位的年检;负责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审查鉴定;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质量监督;组织查处违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查处音像、电子出版及复制单位的违规行为。
(五)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拟定全省出版物发行行业的调节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管理普通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出版发行单位参加全国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和书市;负责地方性出版物展销、订货活动的审批与指导;负责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核与管理;查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
(六)印刷业管理处
拟定全省出版物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的政策、法规、规章及印刷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印刷企业的年检;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实施印刷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管理并审核省内外出版物的异地印刷、境外出版物印刷或复制工作;拟定新闻出版业科研、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发展规划;组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全省教材的印刷出版工作。
(七)版权法规管理处
组织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我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在我省的执行情况;拟定省新闻出版和与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调解著作侵权纠纷;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指导和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著作权代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承办我省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项;负责对省涉外著作权贸易合同、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负责拟定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设置纪检组 负责纪检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略)
五、其他事项
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新闻出版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另设1名专职副主任(正处级).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鉴定非法出版物的性质与等级;承办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管理全省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图书批发交易市场、零售交易市场和全省订阅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书报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