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新闻出版局(挂郑州市版权局、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郑州市新闻出版局(挂郑州市版权局、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新闻出版局(挂郑州市版权局、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主管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郑州市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市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参与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节措施。
(三)对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四)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审核并负责向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等机构;申报市内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负责一次性内部资料的审批、审读和管理;协调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六)负责电子、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七)监督管理印刷业。
(八)审核并向省新闻出版部门申报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批发的办证及出版物市场的设立;负责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的批准和年审登记;指导出版物展览、展销和书市举办活动;负责出版物零售、租赁经营单位的审核批准;管理出版物市场。
(九)负责辖区内的版权管理,依法处理版权案件,调解、仲裁版权纠纷。
(十)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负责新闻出版业、扫黄打非工作和著作权管理的表彰和奖励。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郑州市新闻出版局(郑州市版权局、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财务、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法律、规章、政策贯彻实施的督查督办;研究提出新闻出版、著作权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承办行政复议;研究拟定全市新闻出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业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和会计工作。
(二)出版处(挂版权处牌子)
拟定全市图书、报刊出版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开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审核、报批,一次性内部资料申请单位的审核批准;各类报刊在我市设立记者站、工作站的报批和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著作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著作权、知识产权、版权的管理;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
(三)印刷处
拟定全市印刷业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书报刊印刷企业、定点印刷企业的审核、报批;包装、装璜企业,专项制版、排版、装订企业,复印、打字、小型印刷企业的审批;负责印刷质量的监督,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行处
负责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出版物发行调控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书报刊批发、零售、租赁经营资格的管理;负责各类出版物批发、零售市场的管理;指导出版物展览、展销活动;管理全市音像、电子光盘、计算机软件、互联网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对电子出版物制作、复制经营活动的管理。
(五)人事处
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技能规范、教育发展规划和职工培训规划;负责局系统的组织宣传、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新闻出版局(郑州市版权局、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3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