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2021-03-01 作者:山东省版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制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审核、申报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核、申报新建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

(四)审核、申报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计划和内部资料性图书;审核、申报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页码等项目的变更;审核、申报新建书报刊印刷企业;负责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批销书刊的样本审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业、音像出版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禁出版物和违法违规活动。

(六)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七)负责全市的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八)负责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监督执行出版物质量标准;负责新闻出版业专业人员的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档案、保卫、信访、会务、政务督查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出版印刷管理处

研究起草我市新闻出版管理的规章;负责全市图书出版、报纸、期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工作。负责书刊印刷企业和新建出版单位的资格审查、申报和年检登记工作;负责出版选题和条形码发放的管理。负责书刊印刷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查处各种违规和非法出版物印刷活动。

(三)版权管理处

负责全市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设立的审核并督导其工作;承担作品登记审核工作;负责新闻出版有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及著作权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四)出版物市场管理处

研究制定全市出版物市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全市的出版物市场;负责对书刊发行业的资格审查,申报和年检登记工作。负责对出版物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出版物售前的审读;负责淫秽、非法出版物鉴定工作。

(五)"扫黄打非"工作处

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承办市"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5人(含工勤人员编制2人)。领导职数配局长1人,副局长2人;处长5人,副处长2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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