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版权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制定的《荆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荆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市版权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
(2004年11月4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湖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垂范,使用正版软件。凡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系统和杀毒软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更换。
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组织保障
成立荆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叶中章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斌、市版权局局长陈德忠任副组长,市版权局副局长李平、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杨金龙、市财政局副局长彭明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平同志兼任。市直各部门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本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设立相应领导机构,于2004年12月3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2004年12月下旬,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05年12月 31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市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总结工作。
(一)市直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安排。
1、2005年3月15日前,由市版权局牵头,核实、编制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正版软件需求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及省版权局;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在信息产业部新颁布的《软件正版化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编制《荆门市软件正版化产品目录》报市领导小组。
2、2005年3月31日前,由市财政局牵头,编制市政府及其部门正版软件政府采购方案报市领导小组。
3、2005年6月30日前,由市财政局牵头,完成软件政府采购、配给工作,资金由使用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
4、2005年8月31日前,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完成正版软件使用与维护技术培训工作。
5、2005年11月30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市直部门使用软件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二)各地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安排。
1、2005年4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
2、2005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05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完成自查、核查及软件政府采购经费落实工作,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05年8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制订正版软件政府采购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5、2005年8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完成软件政府采购、配给工作。
6、2005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完成正版软件使用与维护技术培训工作。
7、2005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8、2005年10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经费安排
(一)市直各部门更换、采购正版软件费用由各部门列入本部门预算。
(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列入预算。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可参照市方案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