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文化服务质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更好地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我们制定了《深圳市文化局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深圳市版权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文化局、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深圳市版权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文化服务质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更好地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经研究,制定以下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一、定期发布文化活动信息,方便市民参与文化活动
1. 每周将全市重要的文艺演出、展览、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信息,通过“深圳文化网”(http://www.szwen.gov.cn)发布,重大活动还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二、开通网上办事指南,实行政务公开
2.所有业务处室有关审批项目的政策法规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监管措施等资料都在“深圳文化网”上公开发布。
3.“深圳文化网”提供审批项目的标准文本,可免费下载。
4.对属于省级文化、广电、新闻、版权部门审批的项目,在“深圳文化网”上提供信息服务;对省有关部门审批必需的资料,提供业务指导。
三、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5.对我市年产值超过一亿元的大型印刷企业及列入全国印刷百强企业名录的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主要内容是:承接境外出版物的印件的审批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承接境外出版物、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境外其他印刷品等三类任务的审批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6.企业、社会团体申请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批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批环节由5个减少为3个。
7.申请“三来一补”印刷项目,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8.申请设立“三资”印刷企业,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9.申请设立驻深记者站,初审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10.申请设立影视制作机构,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11.申请核定文物保护单位,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12.申请设立博物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13.符合申报条件的非经营性音像制品、电子媒体非卖品及计算机软件的复制项目,实行即来即审。
14.在宝安、龙岗两区发生的文化执法案件,交由两区文化稽查队处理,对确实需要由市文化稽查大队处理的,市文化稽查大队应在现场完成调查笔录。需要经营者提供的材料,应在现场一次性告知经营者。
四、适度放宽行业管理政策,培育繁荣文化市场
15.在暂停审批歌舞娱乐场所期间,接受设立自助式卡拉OK娱乐超市项目的申报和设立新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酒店、宾馆配套歌舞娱乐场所项目的申报。
16.取消中餐酒楼(餐厅)饭市卡拉OK项目的审批,由企业自定。
五、推出优惠服务项目,让市民得到更多实惠
17.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人士凭本人身份证可免费参观市博物馆、深圳画院、深圳美术馆、关山月美术馆、市群众艺术馆举办的各种展览活动。
18.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深圳户籍人士凭本人身份证可免费观看市电影发行中心直属影院(天鹰电影院、金盾电影院、福田电影院)放映的电影。
19.驻深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因教育需要,本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因教学需要,组织官兵和学生集体参观市博物馆、深圳画院、深圳美术院、关山月美术馆、市群众艺术馆举办的各种展览活动的,凭单位证明,可提前预约,享受免费参观服务。
20.市博物馆、深圳画院、深圳美术馆、关山月美术馆举办的各种展览,每周五免费向公众开放。
21.市群众艺术馆定期组织各类免费向公众开放的艺术展览活动;定期举办免费艺术讲座;开办老年人美术、书法、声乐、交谊舞、健美操等培训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人士凭本人身份证享受学费半价的优惠。
六、完善硬件设施,提供周到服务
22.启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服务”平台,来件审批后系统将自动发出手机短信,通知申报者取回批件。
23.在窗口办文大厅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方便服务对象免费使用。
七、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文化局 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 深圳市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