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八月九日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 知》(中委[2000]63号),设置安徽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出版物零售业的管理职能,交给省辖市人民政府。
(二)增加和划入的职能
1、监督管理全省印刷业工作的职能。
2、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3、原省广播电视厅承担的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职能交给省新闻出版局。
(三)转变的职能
1、将计算机软件和其他各类作品著作权的登记,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涉外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的认证,侵权作品的鉴定,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能,分别交给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2、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再直接管理企业。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重要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调节措施。
(三)审核报批全省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核报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刊)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及涉外代理等机构;审核报批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
(四)审批全省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审批和管理记者站,发放记者证;审批和管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五)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六)监督管理印刷业。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出版物市场,审批和管理书刊二级批发单位,组织查处非法出版 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九)组织、指导全省中小学教科书、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管理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二)编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
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和后勤行政 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省新闻出版法规和规章草案,承办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管理全省新闻出版信息网络系统;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省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省新闻出版业统计管理工作。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
拟定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制定全省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承办图书出版社、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单位的设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全省重点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省内出版社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申报备案工作;负责全省图书出版社、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及复制单位的年检、产品质量监督和审读、审听、审看工作;组织查处违禁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查处图书出版社和音像、电子出版及复制单位的违规行为;调控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品种和书(版)号总量;承办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三)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拟定全省报刊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负责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的审批工作;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和建立报业集团、报纸分支机构、报刊更名的审核报批以及报刊重大选题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报社、期刊社年检和报刊质量监督,组织对报刊的审读,组织查处违禁报刊和报社、期刊社的违规行为;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和管理;管理全省记者站,核发记者证。
(四)出版物发行管理处(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办公室)
拟定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的审核报批和书刊 二级批发单位的审批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全省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工作;规划、审批和指导全省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研究提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承办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
(五)印刷业管理处(科技发展处)
拟定全省印刷业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审批工作;指导全省印刷企业的年检,组织查处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新闻出版业科研、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发展规划;监督行业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实施;承办需报批的进口印刷设备的审核报批和协调工作。
(六)版权管理处
研究提出与著作权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我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在我省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申报并指导其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管理省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在国家版权局指导下,监督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七)人事教育处
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定,指导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拟定全省新闻出版系统职工培训规划;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工作处编制单列3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编制单列6名。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出版总社分离问题,另行研究,提出意见后再报批确定、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