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网友表示自己购买的电视直播软件电视家的会员服务无法使用。
11月20日晚,电视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电视团团”和微博认证账号“电视家助手”先后发文称,“我们的服务遇到问题”,“会妥善解决所有的退款需求不会跑路,绝对不跑路!!!”
11月21日下午,“电视家助手”发布相关退款指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电视家的官方微信号认证主体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视通)以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视听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听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裁判文书网相关文件显示,家视通为电视家的运营方,系“电视家”APP的VIP会员收费主体,自2019年以来版权版权登记保护中心纠纷缠身,法定代表人为限制消费人员。
运营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微信公众号“电视团团”显示,其认证主体为家视通,11月20日由“电视家福利号”改名为“电视团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家视通的法定代表人为彭亚明,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为8万元,股东为三名自然人。彭亚明认缴出资额为6.7万元,孟宇认缴出资额为1.2万元,饶冬玉认缴出资额为0.1万元,三名自然人股东均未实缴。
当前,家视通已陷入“经营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9月4日、9月13日进行的2023年度石景山区企业年度报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公司。
根据微博认证为“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电视家APP”的“电视家官方”(审核时间2022年5月27日)简介,电视家是“一款高清,流畅,稳定,免费的电视直播软件”。截至发稿,电视家的官方网站已无法打开。
微博账号“电视家助手”于11月21日下午发布“关于电视家更名后快速退款指引”,并称“由于人工需要进行一对一的核实操作,恳请您耐心等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公众号“电视团团”提供了“申请退款”的通道服务,点击后,公众号反馈信息称“退款中,请稍后”。
社交平台上,有用户晒出退款到账截图,有网友催促退款,亦有网友评论表达对该平台的不舍。
11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示的公司公开电话及披露的2022年报中的电话号码,其中的两个号码未接通,一个号码处于“多次呼转”状态。
版权纠纷缠身,曾被多个平台起诉
数码领域关键意见领袖“钟文泽”11月21日上午发文评价称,电视家是“缺少版权版权登记的好处支持的软件平台”。 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的当下,缺少版权支持的一大影响就是诉讼追偿事件频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北京家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进行搜索,有25篇文书被收录——从2019年至今,家视通与央视、爱奇艺、腾讯、优酷和湖南广电等多个平台存在版权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纠纷,且大多为“被告”。 根据搜索的内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家视通与爱奇艺之间的版权纠纷最多,家视通被控告侵权的影视作品有《花千骨》《剃刀边缘》《云巅之上》《琅琊榜》《杉杉来了》等,除了侵权电视剧外,家视通涉及的侵权内容还有冬奥会等相关赛事、《新闻大求真》第20190122期的网络实时转播服务等。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文书显示,电视家VIP费用较低,在用户中覆盖广泛。
资料显示,2022年2月“电视家”APP“VIP会员套餐”为“VIP会员2年135元”“VIP会员1年79元”等。根据七麦数据的统计,“电视家”APP安卓端的累计下载量为1.29亿,日均下载量超过10万,上架平台包括华为、小米、VIVO、OPPO、魅族、应用宝、豌豆荚等主流应用分发平台。
记者注意到,家视通在2020年12月就出现了“无财产可供继续执行”的情况。一则落款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指家视通)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
最近一则以家视通为执行对象的执行裁定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1月,裁定书显示,2022年10月11日,法院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传票,被执行人未到庭谈话。法院已经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及其他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本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暂无财产可供继续执行。”
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彭亚明为限制消费人员,家视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