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赔偿标准
张伟是一位独立音乐人,他创作的一首热门歌曲被某公司未经授权就用于广告中。张伟发现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该公司构成版权侵权,判决其赔偿张伟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
张伟用这笔赔偿继续投入音乐创作,他的故事激励了许多创作者勇敢维权,也警示了企业要重视版权保护,尊重创作者劳动成果。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核心在于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和对权利人损失的补偿。一般来说,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这包括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利润减少、许可使用费损失等,以及因提起诉讼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如调查取证费、律师费等。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可以依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计算赔偿金额。违法所得是指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包括销售侵权产品的收入、广告收入等。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作为赔偿标准,可以确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被剥夺,从而起到惩罚和震慑作用。
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法律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可能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保护创作者、维护秩序的法律基石。权利人应主动维权,利用法律捍卫权益。社会各界需加强版权宣传,提升公众意识,共育崇尚知识、捍卫创新的社会风尚,激发创作热情,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助力社会全面进步。
山东全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建成了山东省艺术版权交易中心,目前该平台累计登记版权作品50万件,仅2023年一年登记版权作品达23万件以上,公司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全国十大著作权人;已拥有软件著作权60余项,成为引领版权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公司近年来积极实施版权创新、保护、运用战略,全影率先嗅到版权产业的发展契机,将主营的互联网婚纱摄影等业务全部引入版权创新、保护与运用机制,特别是创新运用AI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版权业务板块不断扩张。组织公司技术团队进行科技攻关,重点突破区块链技术自主研发出的全影Tin链。
在全国率先搭建起了版权登记平台,在当前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普遍较低的背景下,非遗作品在改革创新的同时也引发了野蛮抄袭。非遗传承人可自行将自己的原创作品上传到该平台进行线上申请登记,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快速出证,包括作品登记证书和区块链版权存证证书。
公司重视作品登记后的版权运营管理,在技术方面进行攻关,自主研发出鹰眼系统,由鹰眼一键取证系统、鹰眼快速报警系统和鹰眼实时监测系统组成,是全国唯一一个专门针对版权被侵权的特殊应用而制作的系统,可实现对平台内在册非遗作品进行比对识别,甄别率高达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