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因为著作美术作品版权登记财产权的可转让性。著作权作为债的担保的具体形式表现为用著作权设质,即为担保债权的履行,著作权logo版权登记人将其财产权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作为质物。如果债务人不按约还债,债权人有权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全部价款优先偿还债券,其中债权人即成为质押关系中的质权人,著作权文字版权登记人则成为出质人,约定特定期限和范围的著作财产权则称为质物,著作财产权的质押在我国担保法中属于权利质押,不仅当事人应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而且还应向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