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的规定,著作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著作权版权登记申请转让所涉及的作品名称都必须明确;如果是全部作品,则需要确定用作者创作的原作品名称还是另选名称是部分作品的,还要标明开始和结尾及其名称。标明作品名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著作权转让的具体标的。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翻译、汇编、改编、复制、发行、播放等具体的著作权版权登记查询使用方式,地域范围是指作品著作权转让后允许使用的地理范围。
(3)转让价金。价金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也必须包括价金条款。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